

今天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民政局
长治市财政局关于
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的
通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
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政府将为他们提供哪些保障
认真落实医疗保障待遇
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财政全额资助,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区财政部门保障,并列入当年预算。
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范围,比照孤儿享受同等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包括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大病关怀救助等。
除此之外
还要做好这些
(二)适应动态管理需要。各县区民政部门应在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资格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信息及时提交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人员自民政部门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对终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的,继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三)妥善处理特殊情况。截至民政部门提交信息之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处于住院治疗期间的,以入院日期为界限,对入院后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对入院后终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的,继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四)双重身份人员的相关待遇。对同时具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人员,其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双重身份”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医保函﹝2020﹞16号)的规定处理。 儿童福利不断拓展 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找到安身之所